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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国家大政方针,借贷宝打响与失信者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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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7 14:54:55

   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借贷双方将遵循“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而中介机构则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但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新规给网贷机构十多条紧箍咒,市场一片肃杀,仿佛到了存亡之秋,但这对原本就特立独行的借贷宝而言,反而是正中下怀。借贷宝一开始就主张用户“自风控”“自负责”,不为借款人提供任何增信和担保,仿佛具有政策预见性。 

    借贷宝CEO王璐在一周年致用户的公开信中称,未来的借贷宝“是一个透明、合规、阳光的交易和征信平台,可以规范传统线下的借贷交易行为,也可以规范个人和企业的信用行为,从而可以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上,推动建立全社会的诚信秩序和信用体系。” 

    如今,借贷宝征收的“逾期管理费”(催收费)就成了一些违约者纠缠的焦点,乃至有人声称:是逾期管理费太高,“挡住”了他们的还款之路。逾期者不断通过媒体表达这样的观点,试图使自己的还款数额得到减免,甚至不排除希望“弄垮”平台,免缴债务。 

    那么,借贷宝用于催收支出的逾期管理费到底该不该收?该收多少? 

    1937年,科斯在他的天才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成为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后来的杨小凯等人又将这一概念区分为外生交易费用和内生交易费用。在内生交易费用中,便包含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机会主义等,是需要以概率和期望值来度量的潜在损失可能性。在内生交易费用的构成中,信用成本最为隐性,也是弹性度最大的一部分。逾期管理费(催收费)可理解为显性且后置的信用成本。 

    有媒体以宜人贷、陆金所等“没有提到要加收逾期管理费”,质疑借贷宝逾期管理费的不合理。但是熟悉P2P网贷行业的人都知道,传统网贷机构除了违约罚款,通常还针对所有借款人的每一笔借款收取服务费、提现费或手续费,信用成本也就是逾期催收费用实际上就出自其中,只不过由所有借款人共同承担,并且是隐形的。不同的是,借贷宝基本上是一个免费的借贷工具,逾期管理费只针对产生违约事实的借款人收取,一定程度上是减少了诚信借款人的交易成本。 

    除了严厉的催收费这样的金钱处罚,庞大的催收系统也是借贷宝制衡信用违约的拳头之一。在借贷宝的APP里,还内嵌着一个以互联网众包模式建立的“人人催”系统,任何人都可以注册并抢单,帮助平台和出借人上门催缴逾期的欠款。据称,“人人催”已经招募了十万名合作催收员,遍及全国2800多个县市。 

    在法律威慑的层面,借贷宝方面对外表示:用户逾期一定时间,出借人完成债权转让,平台将对借款人提起民事诉讼,强制还款。 

    就在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成为我国惩戒失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也展现国家全方位打击“老赖”、构建“诚信中国”的决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平台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将会是一个大的方向。据透露,借贷宝已开始与多家商业银行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将用户逾期记录上传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用户如果在借贷宝平台借款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其信用“污点”将可能会被央行记录在案。这无疑是借贷宝借力国家大政方针,规范个人的信用的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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